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启动以来,阿克塞县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加强领导,构建全县地名普查“一盘棋”
阿克塞县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23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了办公室,集中在县地名办工作。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对此次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县政府先期拨付地名普查经费10万元,后期将根据工作需要逐年下拨业务经费。购置了地名普查专用GPS、数码照相机、电脑等设备,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科学规划,描绘规范运作的“路线图”
按照省、市地名普查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下发了《阿克塞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查目标、任务范围、组织实施、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等内容。同时,为了扎实做好地名普查工作,邀请了部分退休且熟知阿克塞地名情况的老领导和在基层工作多年的老干部协助指导地名普查工作。组织召开了老干部座谈会,征求了老干部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取得了老干部对地名普查工作的支持,并将聘请到的老领导、老干部分为三组分别指导阿克塞县三个乡镇,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自治县的实际情况。
强化培训,打造业务精准的“指南针”
为了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不走“回头路”,阿克塞县着力做好理论培训、填表培训和审核培训,组织三个乡镇地名普查联络员和普查办工作人员参加了酒泉市举办的两次培训,系统学习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指导手册》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明确了地名普查具体流程和技术要求,为实施地名普查奠定了技术基础。同时采取发放《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指导手册》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自学等方式,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召开业务培训会,对成员单位地名普查联络员进行了填表实践培训,有效提高了普查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保证目录审核、登记表填写和工作图标注等各项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分解细化,制作高效有序的“任务表”
编制了《阿克塞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解表》,将阿克塞县地名普查的11大类53个子类,包含自然地理实体和人文地理实体目录,逐类逐项明确到了各成员单位。制定了《阿克塞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2015年月度任务详解表》,将2015年度工作任务细化为五个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具体要求及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的普查范围和实施步骤。
全程跟踪,打造严把质量的“监督关”
在具体普查信息质量管控体系中采取“三检四审”严控质量。“三检”,即自我检查、轮流检查、内部抽检。“四审”,即一是成员单位审核。二是对照审核。利用80年代第一次地名普查档案、90年代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档案,以及《地名录》、《地名志》等有关地名书籍,对“二普”采集的地名信息进行新旧地名资料比照和核对。三是乡镇审核。四是专家审核。由部分具有一定影响力、熟悉地名的老领导老干部组成地名普查审核委员会,集中力量对地名普查资料进行审核,协助发现有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齐心合力,打造地名普查“推进器”
阿克塞县23个地名普查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上下联动、配合有序,全县地名普查工作稳步推进。至目前,收集各类志、书、图册、档案共33册、文件资料53件、部门掌握的行业地名信息资料1300余条次、土地利用现状图、1:5万地形图等地图18张。初步审定了阿克塞县地名目录,共采集11大类53个子类地名743条,其中陆地水系名称27条,陆地地形名称148条,行政区域名称3条,群众自治组织名称15条,非行政区域名称215条,居民点名称18个,交通运输设施名称80条,水利、电力设施名称14条,纪念地、旅游景点名称36条,建筑物名称24条,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名称16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