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名普查办
湖北“六抓六促”推进地名普查工作。
一、抓职责转换,促任务落实。没有政府支撑的普查是没有保证的普查。围绕把国家任务转换成政府职责,把“442”目标转化成工作计划,我们紧紧抓住领导小组、紧紧抓住政府领导,在“做争取、搞转换”上下功夫,促成分管省长与市州长,市州长与县市长层层签订《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状》,116份责任状,像“钉子”一样,把普查牢牢地钉进了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彻底扭转了 “上热下冷、内热外冷”的被动局面。截至9月10日,实际已有64个县级单位实施了招标,占103个县市的62%。
二、抓标准引领,促操作规范。没有标准的普查是没有质量保证的普查。我们从“严”处着手、在“精”上下功夫、在“准”上下力气、在“细”上做文章,着力开展国家标准湖北化工作,先后制定了十几万字的湖北地名普查《工作手册》、《工作规程》、《作业规范》、《业务外包规定》、《保密办法》、《质量监理办法》等多项地方标准。将普查工作流程梳理成10个阶段、70个具体环节,每个环节都有范例,促进普查规范有序开展。
三、抓质量控制,促文化挖掘。没有质量的普查是无效的普查,没有文化的普查是肤浅的普查。普查引进合作单位既是创新、也是挑战。测绘单位把地名的相关数据弄清楚不是问题,但地名文化的核心,却是他们的“短板”,重测绘轻地名,重数据轻文化,重现状轻历史的问题比较普遍。我省采取5项措施,一是明确文化挖掘是县级普查办的职责;二是搞好样板示范,印发11大类、108个小类、5万余字的登记表样板模板;三是抓成果转化,制定了3年规划,将5大类、61个具体项目细化到县;四是全面建立质量监理体系,省级抓监控、市州抓监督、县级抓监理;五是始终坚持“速度服从质量”,环环把关,全程监控。
四、抓廉洁保密,促普查安全。没有安全的普查是没有底线的普查。我们制定了项目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将招标要求纳入《作业规范》。针对招标中出现“恶意排他”问题,及时下发通知,规范招标行为,避免让普查人员因招标违规、下岗。大力开展保密教育、保密培训,采取全覆盖签订《保密责任书》的方式,将保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积极协调省保密局,将普查纳入保密项目,出台《保密办法》,借助专业力量开展保密检查,避免普查人员因泄密被追责。
五、抓分级保障,促资金到位。没有资金的普查是空谈的普查,我省坚持分级保障原则,积极开展普查预算,确保有钱办事。一是协调省财政同意,按照与国家资金1:1安排省级补贴资金,今、明两年预算明年一次安排到位(省本级去年安排325万元,今年600万元);二是要求各级不等不靠,积极争取本级预算,今年全省各市、州、县普查专项配套资金达7895.62万元;三是及时全额下拨中央补助资金。
六、抓督查督办,促平衡推进。没有督促的普查是无力无效的普查。为不让各项设计、标准、部署落空,我省于今年7月出台督查规定,全省民政系统开展重点项目督查,省普查办开展分片包干巡查,市州政府开展目标责任督查,市州普查办开展督办。已经形成以普查办督查为主线、政府督查为重点,民政重点项目督查为补充的督查体系,达到了监控实况、推动平衡、发现问题、传播典型的督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