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地名普查办:
按照各区已报地名普查资金列支计划表,经市地名普查办研究,已将各区每项列支内容进行了汇总和梳理,请各区地名普查办再次认真审阅,确认无误后,加盖本级普查办公章报市地名普查办。
传真:0990-6237415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