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审核,准予成立登记,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单位名称: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住 所:克拉玛依市白碱滩亭坡路6号1楼
法定代表人:胡源芮
开办资金:3万元
业务主管单位: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司法局
业务范围:建立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公益法律诉讼与调解;青少年、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妇女权益保障;普及法律知识;推广法治文化和法治产品;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帮扶和法律教育;社会法律公益项目研究和推广;开展法律交流活动;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治建设研究和实践活动。
登记证号:303001015
登记时间:2014年3月4日
白碱滩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4年3月4日